湖北出台34条措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疫后重振
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 2021-02-10 陈相利

近日,湖北省政府印发《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振兴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围绕16个方面34项内容,明确了如何充分发挥文化赋能和旅游拉动作用,促进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加大对文化和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省级文化院团、公共文化阵地的专项资金扶持。实施专项金融支持,帮助企业持续获得融资。拓宽企业融资渠道,推动重点后备企业加快上市进程。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在新三板、四板挂牌,为已经上市和挂牌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工作。打造具有湖北文化特色的景观,推动具有地域特色的文艺演出、非遗项目、文创产品进景区。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、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、试点城市等文化和旅游品牌创建。

《通知》指出,要加快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,加快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业态新产品,加快促进“文旅+”融合发展,大力支持文旅重点项目建设,全力提升文旅公共服务能力,加强文旅形象宣传,拓展文旅客源市场,实施感恩惠民行动,抓实抓细疫情防控,优化提升管理服务,落实落地惠企政策等。

据了解,去年5月1日,湖北省出台了《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鄂政办发〔2020〕17号),是湖北唯一专门支持某个行业领域恢复发展的政策文件。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,湖北省专门制定了实施细则。(程芙蓉)

编辑: 人民文旅
审核: 人民文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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