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文化和旅游部官网消息,近日,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,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做好行政审批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提醒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开展行政审批或者备案过程中,应当主动提醒申请人做好经营场所和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,提示提醒申请人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。
同时,《通知》指出,颁发许可证、批准文件或者备案文件时,应当向申请人发放《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》,严格执行“扫码、测温、佩戴口罩”等防控措施。
据悉,新审批或者备案的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、剧本娱乐经营场所、演出场所、旅行社、艺术品经营单位、演出经纪机构、文艺表演团体以及拟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等,都被纳入提示提醒范围。
对此,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提醒各地要高度重视,提高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意识,指导申请人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准备。
+1
-1